第三届中国·苏州美食节冠名赞助办法
2.分项冠名
1、苏州餐饮业改革开放30周年回顾展冠名费人民币20万元,限一家企业。
2、中华风味·风情小吃展销冠名费人民币20万元,限一家企业。
3、传统土特产品展销冠名费人民币10万元,限一家企业。
4、高层论坛冠名费人民币10万元,限一家企业。 以上分项冠名回报内容:
1、在分项活动中享有“×××”活动冠名权。 2、由组委会授予“第三届中国苏州美食节突出贡献单位” 荣誉称号,颁发荣誉牌匾。
3、邀请企业领导人出席开幕式和新闻发布会;邀请企业领导人及主要职员5人出席开幕式招待酒会。
4、在分项活动中的报纸、电视、户外宣传、标牌等出现企业分项冠名字样;
5、在媒体宣传中表现该企业活动名称与企业标识;
6、赠送升空气球1只,横幅2条。
第六届全国烹饪技能竞赛(江苏赛区)冠名方案另发,由中国烹饪协会签订协议。
三、指定用品
(一)“指定”招商。本届美食节指定用品,包括指定用
餐单位,指定费人民币3万元。
(二)“唯一指定”招商。本届美食节唯一指定用品,指定费5万元,如各种饮料、调辅料、厨房设备等。
(三)“特别推荐”招商。“***”为第三届中国·苏州美食节特别推荐产品,推荐费3万元。
(四)“实物赞助”招商。价值20元以下的,赞助数量不少于5000个;价值20元以上的,赞助数量不少于2000个。
回报内容:
1、由组委会授予本次活动指定(推荐)用品称号,并颁发纪念牌匾和证书。
2、企业可以在其产品包装上使用第三届中国·苏州美食节指定(推荐)用品、(用餐单位)字样,期限为三年。
3、邀请企业领导人出席开幕式及招待酒会、新闻发布会等活动。
4、由组委会办公室将带有赞助商标识的实物赠送参会代表。 |